来源:涞水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10 12:12:26 阅读量:2269
2020年9月30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华北有色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签订涞水县三义村建筑用白云岩矿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该局地质环境股负责牵头监管该项目。2020年11月19日至25日,涞水县东文山乡东车亭村村民祖某成、涞水镇魏村村民郭某辉借矿山治理名义,在该矿山修复治理项目范围内盗采石料获取非法利益,经保定尚达测绘有限公司勘测,盗采量为1102吨。
张建国、李樯、卢东升同志对上述问题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违法采售石料行为监管不力负直接责任,2021年5月21日,涞水县纪委给予三人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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