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9-01 14:55:53 阅读量:1751
坚决紧跟看齐 践行“两个维护”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涞水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2月22日)
王 海 龙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涞水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回顾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刚才,大家一起观看了警示教育宣传片,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感触很深,切实达到了警示教育效果。县委常委会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县纪委与新组建的县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县委团结带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紧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县委常委会先后19次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经常分析研究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重大问题、重大案件、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机制保障等问题,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管党治党和政治生态展现风清气正的新气象。按照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监委和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四个意识”,严格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县纪委常委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旗帜鲜明讲政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中纪委十九届二次、省纪委九届三次、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及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安排部署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聚焦“1+N”〔1〕,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全年共查处大气污染防治案件6件,党纪政务处分13人;查处信访稳定案件13件,问责党员干部24人。完善了83名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对13名提拔、重用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和廉政考试,并签订廉政承诺书。组织召开了全县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以永远在路上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制定印发《中共涞水县纪委 涞水县监委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等文件,用足用好“一本通”责任落实机制,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问责+清理”长效机制,将监督责任细化量化常态化,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县委书记与全县73个重点单位签订《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目标责任状》,进一步明晰了责任、促进了工作落实。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先后到石亭镇、涞水镇、王村镇、市场监管局、交通局、交警大队、养路工区等单位,讲纪说法,以经常性“小提醒”敲响拒腐防变的“大警钟”。从年初全县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抓起,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围绕“六大纪律”,通过重点抽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28次,查纠问题10个,通报批评13人,诫勉谈话9人,纪律处分7人,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二)强化问题整改,开展专项治理,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抓常抓细抓长,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围绕四方面12类〔2〕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最强烈、看得见、抓得住、做得实的问题,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强化纠正整改,典型问题坚决问责,形成威慑。全年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3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1人,其中科级干部29人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盯住具体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始终做到劲头不松、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对办公用房、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婚丧喜庆事宜等落实情况实施常态化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紧盯时间节点,从抓小事、抓小节着眼,从整治“节日腐败”入手,实施“节前抓教育提醒、节中抓暗访督查、节后抓典型曝光”的长效工作机制,在“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发送廉政短信21条,近3000名党员干部收到提醒。紧盯关键场所,纪委监委牵头,抽调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人员,组成4个专项检查组,对企业食堂、“大棚房”等可能存在“一桌餐”的场所进行“地毯式”排查,对党员干部违规出入社区“一桌餐”的吃喝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持续释放从紧从严查纠“四风”的强烈信号。全年共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56次,抽查单位84 个,摸排烟酒茶店95家、企业食堂4家、疑似“一桌餐”场所5处;共查处违规违纪人员37人。
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一是县委主动扛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县委常委会多次听取汇报,提出整改要求,并明确县委副书记肖健同志统筹协调、主动沟通、督导调度,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2015年巡视反馈意见还有1项基本完成;2017年反馈意见已完成45项、基本完成3项。对基本完成事项,已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确保高标准整改到位。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巡视河北反馈涞水1个“点对点”和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保定反馈涞水8个“点对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2018年新发现问题线索67件,已全部整改完成,给予批评教育30人、组织处理19人、政务处分2人、问责党组织1个,建章立制14件。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2018年新发现问题线索51件,已全部整改到位,给予批评教育1人、组织处理44人、党纪政务处分35人。三是通过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扶贫专项巡察,共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04件,调查处理48件,立行立改56件。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112件,组织处理6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3人,其中科级干部24人;共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件6批18件36人,有力打通了扶贫“最后一公里”和“末梢堵塞”问题。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了《涞水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在县电视台通过发表电视讲话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纪委监委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同时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县委第三轮专项巡察内容,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加强与县“扫黑办”、政法、公安机关的日常联系,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实行重大、复杂案件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应收尽收、应查尽查。对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深挖细找,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全年共收到涉黑涉恶案件线索30件,已查结19件,其余正在核查中。县纪委监委向县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8件,6件已回复,2件正在核查中。共对5名公安干警进行了谈话提醒,给予2名公安干警政务处分;给予1名科级干部批评教育。
(三)强化政治担当,扎实稳妥推进各项改革,切实发挥管党治党专责作用
以扶贫领域为突破口,扎实推进巡察工作。巡察工作对县里来讲,是一个新课题。2018年,我们以扶贫领域为突破口,开展了两轮巡察。上半年,重点对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山丘区10个乡镇开展了专项巡察,对其中口乡、三坡镇和一渡镇等所有贫困村实现了巡察全覆盖。共发现问题29个,问题线索全部移交;批评教育4人、诫勉谈话2人、落实党纪政务处分9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下半年,重点对涉及扶贫的9个县直部门开展了常规巡察。共发现问题102个,移交问题线索24件,批评教育7人、诫勉谈话3人、落实党纪政务处分10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同时,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强化跟踪问效,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认真改、深入改,做到问题不见底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县委对巡察工作高度重视,每轮巡察结束后,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及五人小组,都逐一听取汇报,并作出点评。为加强巡察力量建设,推动巡察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开展,县委在人员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一次性配齐了巡察干部。
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确保改革效果。按照省委、市委《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涞水实际,制定出台了《涞水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清单、建立台账,倒排工期、精准施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过问,重大事项亲自协调,扎实、精准、有序推进机构设置、人员转隶、干部配备、资产设备、集中办公选址等各项工作。县纪委书记分别与拟转隶人员进行谈心谈话,营造和谐的“大家庭”氛围,增强了转隶干部的认同感,真正实现了“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实现了“1+1>2”的政治效果。11名转隶同志如期转隶,并实现了在新的办公地点集中办公;2018年2月5日县监察委正式挂牌成立。4月4日,县人大任命了新一届监委班子成员,为我们开展好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紧扣“纪法衔接”这条主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注重日常学习和培训,着力提高纪委监委干部法律素养和运用党规党纪的能力,为推动纪法、法法衔接打牢了基础。委机关干部分期分批接受上级纪委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实现了全覆盖。开展监察对象“大起底”,将6类人〔3〕全部纳入监察范围,监督对象比改革前增加了2232人,达到4490人。全要素适用“12+3”〔4〕监察调查措施,县监委成立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492件,同比增长13.6%。
(四)强化高压态势,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净化政治生态
突出审查调查。对上级纪委和中央、省委巡视组、上级要结果案件优先办理;对“三种情况”“三个时间节点”和“两类人”〔5〕的问题线索快速办理;对群众反映强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抓紧办理。实行纪委监委班子成员领办、包办案件制度,重要案件直接担任专案组长,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同时,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公检法、组织、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在信息沟通通报、案件线索移送、跟踪督导督办、结果及时反馈等方面密切咬合,做到无缝隙对接,使审查调查合力最大化、审查调查质量最优化。全年共移交案件线索73 件;司法、财政、审计等机关共向县纪委监委移交案件线索115件,落实党纪政务处分63人。
注重宣传教育。利用微信公众号、廉政文化展板、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彩色折纸、典型案例通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解读政策法规、剖析典型案例、开展纪律教育、传播廉政文化,畅通干部群众与纪委监委之间的交流渠道,引导党员干部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廉洁从政“免疫力”。全年共制作廉政文化展板42块,辑印彩色折纸3000多张,组织党规党纪知识测试4场,3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了测试。举办《宪法》《监察法》知识竞赛复赛决赛,在全县营造勤于学习、敢于担当、人人懂法纪、守规矩的浓厚氛围。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约8000多人,积极参与市纪委监委与河北日报社共同举办的“学党纪、懂法规”网上竞答活动,获得全市“优秀组织奖”。
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657个,同比增长21.4%;其中第一种形态350人次,占比53.3%;第二种形态268人次,占比40.8%;第三种形态27人次,占总数的4.1%;第四种形态12人次,占总数的1.8%。
强化“不敢”氛围。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全年共接待来人来访1580人次,初核案件492件、函询9件,立案193件,结案213件,党纪政务处分302人,其中科级干部61人,同比增长19.6%;办理市纪委指定管辖案件2件,采取留置措施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五)强化自身建设,坚持严教严管,打造纪检监察铁军队伍
提升能力素质,强化队伍管理。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标准,紧跟省纪委监委“大学习、大培训、大改进”活动部署,组织开展“讲看齐、改问题、树标杆”“作风纪律提升月”和“能力素质提升季”等活动,将《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书刊,发放到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并列为班子会、党员大会重要学习内容。建立健全县纪委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纪委监委班子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并将这一制度固化常态化。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学习,并进行了全员考试。集中观看了《厉害了,我的国》《巡视利剑》等教育片,结合学习进行了研讨,纪委监委班子带头、全员参与撰写心得体会,共撰写体会文章72篇。27名纪检监察干部结对帮扶57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历次检查贫困户都表示满意。同时圆满完成了结对帮扶后援会各项工作。
开展教育培训,强化办案质量。积极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开拓了眼界,提升了业务水平。围绕审查调查、案件审理、“走读式”谈话、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等业务知识,集中开展专题培训。同时以守纪律懂规矩为抓手,在全系统掀起学习热潮。继续开展案件质量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案件质量自查评分机制。印发《关于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对15个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2016年6月—2018年9月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集中进行了专项检查,525人全部核查,共发现问题31个,下发督办卡14个,对相关责任人全部进行了问责。坚决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无条件、执行纪律无例外。
强化内部监督,严防“灯下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照“河北省纪检监察干部八条禁令”〔6〕和市纪委监委“三严禁”〔7〕,明确禁止行为,以集中整治办案安全、制度执行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突破口,坚决纠正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纪律松弛、敷衍塞责等问题。健全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强化自身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县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广泛收集纪检监察干部在遵守纪律、执纪执法等方面的社情民意,同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运用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多种形式早打“预防针”,对触碰纪法“红线”的绝不护短遮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坚决保持队伍纯洁、干净、担当。
一年来,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明显成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纪委、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全县各级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得益于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从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情况看,县纪委监委受理群众信访举报量同比增长143%,反映基层干部腐败问题线索比较集中,仍有一些人不收手不收敛,减存量、遏增量任务繁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时有发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禁而不绝。与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政治站位不高,从政治上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不足;有的对监督是纪委监委第一职责认识不到位,监督办法不多、力度不够、效果不佳;有的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新要求不适应,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够顺畅;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和能力素质还不过硬,机关工作规范化水平还有待提升。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安排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涞水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从县纪委常委会做起,坚持边实践边学习,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持之以恒推动学习贯彻往心里去、往深里走、往实处落,把学习成果体现在谋划工作、推动落实、解决问题上。在务实戒虚上持续发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平台,加强教育培训,推动知行合一。加强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在深化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坚持问题导向,促进整改提升,主动与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对标对表,深挖细查问题短板,在推动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上做文章。坚持“简洁、务实、高效”,雷厉风行抓落实,奋发有为、敢担善为,主动融入新时代、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重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市委确定的“九个攻坚”〔8〕和县委确定的“八大主攻方向”〔9〕等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提供纪律保障,督促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自觉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针对“七个有之”〔10〕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坚持以案为鉴,结合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推动政治性警示教育常态化,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认真等问题,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惩严查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央纪委指出的12种表现,持续开展集中整治,盯紧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11〕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敢于容错纠错,旗帜鲜明地为担当的干部担当,为负责的干部负责,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严肃查处诬告陷害、恶意炒作,造谣中伤等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的干部澄清正名。牢固树立查实问题是成绩,查否问题、澄清事实也是成绩的政绩观,强化精准问责,细化完善问责实施办法,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防止问责过多过滥,问题复杂化、倾向化、片面化。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找准阻碍干扰经济发展瓶颈问题,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筑牢“防火墙”,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与民营企业交往中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把握分寸、守住底线,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清零”的坚决查处。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与工商联等单位结合,对民营企业家开展诚信守法经营教育,坚决杜绝行贿行为,积极营造良好健康的政商环境。
(三)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释放治理效能
健全“两为主”工作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立纪委书记与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定期谈话制度,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严格程序、统一格式,规范使用监委调查措施,确保依纪依法办案。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协调衔接,形成互补互促的监督合力;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按上级要求,完成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改革,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赋予监察职能。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
(四)强化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下功夫
深化联乡镇监督。完善联乡镇、部门监督工作机制,强化下沉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指导,提出建议,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突出监督重点。紧盯“关键少数”,动态分析和掌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调整和改进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加强对政治生态的研判。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漏报瞒报率高、未经批准因私出国(境)或超越审批时限逗留等问题,会同组织部门开展专项抽查核实工作,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的、违规因私出国(境)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对招投标,事业单位招聘在编人员、“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等事项的事前把关,事中监管,事后检查,通过全过程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禁止性规定,盯住每一个节点,坚持不懈、注重实效,促进规范、化风成俗。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管,探索实行“家访”制度,督促净化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紧盯“八大主攻方向”,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以严明的纪律保障高质量快速发展。改进监督方式。加强同级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推动解决。研究制定强化日常监督的实施办法,实践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专项监督检查、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列席民主生活会等监督方式,完善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实现日常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提高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大数据平台等现代化手段开展监督的能力,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为精准监督提供科技支撑。
(五)坚持深化巡察和整改落实并重,彰显巡视巡察“利剑”作用
高质量推进政治巡察全覆盖。深入贯彻落实巡察工作规划,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12〕和“五个持续”〔13〕要求深化政治巡察,全年计划安排3轮巡察,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督导,推动巡察工作向村(居)延伸。建立县级巡察机构定期向市级巡察机构报告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县级巡察办公室职能。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提升巡察质量。创新方式方法,统筹安排力量,注重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担任巡察组长或副组长,探索开展“专项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村级巡察”,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增强巡察针对性、实效性。强化成果运用。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分析梳理汇总,形成专题报告,提出标本兼治建议。加大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查处力度,狠抓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六)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针对2018年信访举报居高不下、不降反升的形势,引导和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坚持实名举报问题线索优先查处,对匿名举报的降低调子、降低热度,妥善处置问题线索。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保持战略定力,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关注典型问题,严查重大案件。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持续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结合涞水实际,围绕与民生问题关系密切的领域,谋划1-2项查办案件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办案协作区,推动乡镇纪委借势借力,传导压力,加大办案力度,查处一批有震慑性、根源性、典型性的案件。做好“后半篇”文章,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制定关于重大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推行以案促改的实施办法,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推动相关乡镇和部门补齐制度短板,整改解决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抓实处分决定送达、执行、回访,将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延伸至处分落实的各个环节,增强警示教育的直观性、感染力。强化办案安全,提升办案质量。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底线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安全措施,严格规范管理,多措并举防范留置和“走读式”谈话安全问题,确保办案“零事故”。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与组织人事部门结合,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通报典型案件。强化线索“排查会”和案件“会审会”制度,缩减会员,减少知情范围,防止失泄密问题发生。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把程序关、证据关、定性关,健全内控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准确定性量纪,确保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感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加强监督、从严执纪、强化问责,为全县贫困人口实现整体脱贫提供纪律保障。深化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深化“一案三查”,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对县委、县政府26件惠民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深化“一问责八清理”,完善清理问责机制,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处理。鼓励和支持各乡镇党委和纪委主动办案,把握办案工作走势和方向。对问题线索反映多,办案工作不主动不积极的,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对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的基层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让群众感受到自己的事有人管、自己的利有人护。
(八)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面对新形势新考验,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时刻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带头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要讲政治。牢记政治机关的第一属性,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把讲政治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做到立场坚定、敢于斗争、坚守正道;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纪律保障。要讲学习。始终把学习作为立身之本,做到勤于学习、善于学习。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要搭建学习平台,创新多种形式,重点对政策法规进行解读。实行每周一题、每月一考,推动全员学习。要讲奉献。秉持献身党和人民事业的崇高情怀,不断增强奉献精神、担当精神。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让那些讲奉献、讲牺牲、勇担当的干部凸显出来,坚决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激励干部积极性,树立“有为方能有位”的鲜明导向。要讲团结。县纪委常委会要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谈话,交换意见、加深了解,促进思想沟通,增进班子团结,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班子成员要带头做好表率,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相互补台,不断提高县纪委常委会的领导力。要讲规范。牢固树立程序意识、标准意识,严格按程序、按制度、按标准办事。严格审核把关,逐层签字负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主动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学习,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量,努力提升规范化水平。要讲制约。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要坚持实事求是,查清事实、尊重事实,一切从实际出发,绝不能随意放大或缩小。探索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促进全面履行好职责任务。要讲纪律。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保持定力、守住底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三严禁”,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在新时代展现出新气象、新作为,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县、美丽涞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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