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涞水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8 14:27:11 阅读量:1151
一、目的。准确、及时、安全、保密地做好公文办理工作,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县纪委监委公文运转工作。
三、职责。由办公室负责公文运转工作。
四、收文工作流程。签收登记——公文审阅——拟办意见——呈送阅批——交办传阅——完毕存档。
(一)签收登记。签收公文要逐件清点,重要公文要逐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发文机关查询。公文登记要将来文单位、收文时间、标题、密级、缓急时限、件数等逐项详细登记,并注明文件流向。
(二)公文审阅。公文管理人员对上级下发的公文要仔细阅读,准确理解和把握公文的内容和要求;对无隶属关系的单位来文,了解清楚来文意图和需办理事项。附上“县纪委办公室公文呈批笺”,送交办公室主任。
(三)提出拟办意见。对需要办理的公文,办公室主任要在准确把握公文意图、相关背景及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根据领导分工和内设机构职责,提出呈报阅批领导和拟办意见。
(四)呈送阅批。公文管理人员按办公室主任拟办意见,逐级报领导阅批。特急文件需立即落实,来不及呈送领导阅批的,可先复印交职能科室办理,再补办阅批程序。
(五)交办传阅。
公文交办:1、领导阅批后的文件,按领导批示意见办理。领导批示转有关科室的,将批示笺同文件一并转有关科室办理,科室已有从其它途径收到文件的,只将批示笺复印交办。2、领导对拟办意见另有指示的,公文管理人员需将有关情况向办公室主任反馈,予以更正。3、公文交办要做好登记,严格签字手续,以备查找,在办理过程中要做好跟踪、催要、督办,并及时向批示领导反馈公文的办理结果。4、阅批办理完的文件要及时送还办公室,如有必要,承办机构可复印留存。
公文传阅:对需传阅的公文,根据传阅范围,做好传阅工作。
(六)完毕存档。公文办理完毕后,按规定存档备查。
(七)上级对口部门直接发到职能科室的文件,由职能科室参照上述流程传阅审批,原件交办公室存档。
五、发文工作流程
(一)以县纪委监委名义下发的文件,行文科室在文件起草完毕后,打印发文清样,附“发文审批表”,应按程序逐级呈报主管副书记(常委、委员)、书记审批。
(二)文件经领导审批后,行文科室将文件报办公室进行文字及行文格式把关。
(三)办公室进行文字及行文格式把关后,行文科室印发文件,同时,将领导批示、纸制文件及电子版交办公室存档。
六、公文处理工作要求
公文处理工作包括公文起草、审核、办理等一系列重要环节。公文起草,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并同现行公文相衔接;要主题突出,内容简洁,表述准确;要正确使用文种,做到格式规范。公文审核,要做到准确、明确。公文办理,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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