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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涞水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9-14 16:12:14 阅读量:858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8日至12月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涞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3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组反馈的2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理论知识学习成果不明显”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列入《2022年度理论学习安排计划》,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同时利用学习强国等手机APP软件,坚持随时、随地学习,注重学习实效,建立起良好的学习风气。

针对“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和有关规定不够坚决,工作开展不够扎实有效”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执行力。对县委县政府安排布置的重点任务做到及时高效、不折不扣的执行。二是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制定学习计划,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并强化督导。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建立领导机构、工作要求和责任追究等。同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表,将相关工作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间。将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2022年组织生活会及个人剖析材料发言中。并专题召开全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学习省、市和我局关于意识形态的相关规定和制度,研究和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四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针对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针对“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深,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扎实”问题。整改措施:完善并落实了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每年至少不少于一次党课,加强干部职工警示教育,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教育到位。

针对“开拓奋进精神不足,务实进取作风不够强化”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大力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坚持执行夜间巡查、现场办公、错峰执法、动态监管等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学校周边和城乡结合部清扫保洁,及时清理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违规行为。二是提高县城综合治理能力。补短板,警务通设备已到齐,已启动人行道违停抓拍,按规定拆除楼顶大字和违规广告牌匾。三是加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培训,完善《涞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涞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请销假及考勤制度》,倒逼执法人员履职尽责。

针对“财务管理存在漏洞,财务风险隐患突出”问题。整改措施:针对财务管理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举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整改。同时进一步强化财务制度学习,规范财务管理,坚决防止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针对“对党内政治生活重视不足,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排查2021年以来民主生活会档案资料,安排专人认真整理归档。组织学习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后做好整改台账和资料归档工作。二是组织党员学习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党支部按照此标准对所有党员缴纳情况进行一次梳理,核定了每一名党员党费金额,并坚持按规定收取党费。

针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严格”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督促未备案人员向公安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同时排查持有台湾通行证、港澳通行证人员,按规定将证件上交单位集中保管,做到应备尽备。

针对“人事调整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确保对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基本条件、组织程序、纪律监督等各个环节真正做到弄懂吃透。二是进一步规范决策形式、程序以及执行,决策时班子成员对决策事项按照“末位表态”的顺序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并形成会议记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2-4530098(工作时间),邮编074199,电子邮箱:lsxcsglxzzfj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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