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涞水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9-14 16:11:22 阅读量:502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8日至12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供销合作社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3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0个,未完成整改1个,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对标上级要求有差距”问题。整改措施:将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列入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5月27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体学习。围绕“三农”服务大局,进一步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协助县人社局制定纳编方案并推进落实。做好原盐业专卖公司盐管人员的思想工作,按自愿择岗原则实施人员安置。
针对“履行主责主业不到位,助力乡村振兴有差距”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基层社发展的指导力度,定期下基层调研,结合基层社实际,采取“五个一批”的方式,提升基层社为农服务能力,拓展销售渠道,助农增收。二是2022年3月3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实施方案》,4月12日组织召开了涞水县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推进会, 4月12日起,积极参与县农村集体资产规范清理专项行动,借机加大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宣传、培训力度,做到乡镇、村应知尽知。三是做好隐患化解疏导、解释工作,积极争取县财政资金支持,妥善解决存在隐患。
针对“党史学习教育不够深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升理论武装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学习强国”的督导,实施“月统月报”,对于月积分少于1000分的在职人员进行通报。三是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加强督导,跟进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措施:对机关及盐业公司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健全完善各项财务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手续,强化对社属企业的监管,稳妥化解风险隐患。
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定期组织集体学习,深刻领导文件、会议精神,提高业务素质。二是安统科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专项学习,严格按照上级文件会议精神适时开展系统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查找真问题,做到真整改,加强“双控机制”推进力度。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够深入有力,长效机制建设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并持之以恒,严格落实。二是推进盐业体制改革,按照自愿择岗的原则实施人员安置。
针对“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统筹协调能力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强化制度落实,重大事项会议记录做到议题明确、内容详实、记录周全。二是加强理论学习,积极谋划,直面问题,主动作为,在供销社改革中开拓新思路,探索新路径。三是进一步明确科室职责分工,协调联动,推进工作落实到位。
针对“党组织建设有差距,队伍管理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措施:《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范党建工作,完善相关记录;结合实际综合支部党员实际,组织开展适合老党员的活动;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查找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不透问题的根源,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制作创先争优一览表,营造赶学帮超氛围。
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律规矩意识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措施: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健全完善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明确监督科室,督导各项纪律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2-4522736;邮政编码:074100;电子邮箱:laishuixianshe201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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